汤阴县统计局2021年法制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组织开展统计工作,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确保各项统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常态化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我省《实施意见》《实施办法》,真正做到学思践悟,并落实到防惩统计造假的行动上,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持续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久实效。
三、制定全县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执法检查结果运用,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
五、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六、建立执法机构与专业间的协调联动机制,执法监督机构要为各专业推动统计调查制度的组织实施提供法治保障,在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时充分听取专业意见。
七、各专业要及时将其发现的违法线索移交执法监督机构,积极派员参加执法检查。
八、建立健全统计信用相关制度,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
九、用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两个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十、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出台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指导性意见,按照《关于认真落实“两个工作规范”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对照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攻坚克难。
十一、进一步强化乡镇级政府和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机构人员规范、原始记录规范、统计台账规范、统计报表规范、统计管理规范、统计保障规范。
十二、完善基层统计工作责任机制,压实基层党委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村委会、企业的统计工作责任。完善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机制,在加强乡镇(街道)统计站统计力量上多下功夫,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培训的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法治观念和业务技能。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