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3日拟作出《华能汤阴三期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梁岩  来源:汤阴县生态环境分局辐射与固废化学品股  时间:2024-05-13 10:47:3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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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华能汤阴三期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辐射与固废化学品股。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

电话:0372-6203558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5月13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能汤阴三期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菜园镇小偏店村东侧约600m

华能安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品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并配套建设40MW/80MWh的储能装置。

 

施工期:

在施工期,认真按施工要求,文明、安全、环保施工,对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和处置,对裸露土地进行生态恢复,本项目的防治措施能有效控制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

运行期:

(1)生态环境:在项目运行期需对升压站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及检修,应对升压站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对工程周边区域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2)电磁环境:在项目运营期,要求升压站巡视人员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异常的电磁感应现象,保障输变电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保障环境保护设施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减弱因输变电建设项目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3)声环境:运行期要求检修人员对升压站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站内设施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废气、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次评价不涉及。

(5)固体废物:升压站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巡视人员生活垃圾、退役的磷酸铁锂电池、主变压器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及废旧铅酸蓄电池。升压站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升压站储能区域磷酸铁锂电池使用寿命为6-10年,退役的磷酸铁锂电池为一般废物,直接由厂家运走回收处置;站内设置40m³事故油池,用于收集废变压器油,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及时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升压站设置一座10m²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