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淤泥河排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5月1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汤阴县淤泥河排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
汤阴县水利局 |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本次汤阴县淤泥河排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为河道工程和坑塘工程。其中河道工程为淤泥河、云村沟、李朱沟清淤,厚度0.3~0.6m;对淤泥河中华路桥西侧、G4(京广澳高速)西段及桥下游堆积物清理外运;坑塘工程为陈下扣、中云村北、西云村南、西云村北四座坑塘清淤并修建溢洪道进口节制闸,增加坑塘蓄水、调水库容,在汛期调节上游泄洪流量,增强坑塘调洪功能。 |
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扬尘、汽车尾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或限速行驶。进入施工场地的机动车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燃料,对排烟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过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本项目通过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备定期保护和维护、设置围挡、限速禁鸣标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清淤。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垃圾由环境卫生单位按照当地有关部门制定的运输方式、途径路线、消纳场地和完成时限运输送至制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后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运送到垃圾中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