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城市管理局设立和规范临时便民摊群点管理提示告知书
发布:汤阴县城市管理局  来源:汤阴城管局  时间:2024-01-26 11:21:2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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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为服务人民群众销售和采购年货需求,根据我县实际,决定在城区范围内设立临时性便民摊群点13处,并通过“中国汤阴网”和“汤阴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为规范好商户经营秩序和城市环境秩序,做到“两促进、两不误”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告知如下:

一、设立期限和经营时间

临时便民摊群点设立期限约1个月左右,即,从即日起至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结束,经营时间为每天早8:00至晚22:00 。

二、位置地址

1.新横三路中段(光明路与新横三路交叉口至德华路与新横三路交叉口)

2.政通大道东段(光华路与政通大道交叉口向东)

3.原东关市场路北(光明路与政通大道交叉口至中华路与政通大道交叉口)

4.星阁路与政通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5.荣城大厦便民临时摊群点(星阁路与精忠大道交叉口向南西侧,安泰家苑公交站南侧)

6.毓秀园临时便民摊群点(长虹路与星阁路交叉口以北)

7.信合路与永通路交叉口向南

8.崇文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西北角广场

9.信合路中段(政通大道至精忠路交叉口道路两侧人行道)

10.岳飞铜像菜市场(向阳路与精忠路交叉口以南道路两侧)

11.永康家园广场(众品大道与金秋路交叉口西南角)

12.精忠路与信合路交叉口西北角广场

13.向阳路北段人行道(长虹大道至滨河南路)

三、相关要求

按照“便民不扰民,开放不放任”的原则,所有商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规范经营:

1.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界限经营,车辆停放规范,物品摆放整齐,不得提前出摊和延迟收摊,严禁占用交通十字路口并不得堵塞和影响道路交通;

2.不得售卖“三无”商品、违规商品和无安全质量保证商品;

3.所有摊贩必须配带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入箱入篓,不得乱扔乱倒,影响环境卫生;餐饮及食品加工商贩必须铺设地面防污油布,随时做好经营区域环境卫生,防治油渍污染地面;摊贩经营结束必须做到摊撤地净;

4.不得产生噪音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擅自排放油烟污染大气环境;

5.摊群点商贩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凡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依照《安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